关于做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省社科规划办的要求,决定对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2017年(含)以前立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青年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
2、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批准的预算表执行;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
4、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方法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2、于12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文件统一以姓名+项目批准号命名)、《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单位邮箱,《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需提交纸质一份。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张曼 联系电话:380305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人文社科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