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适应版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8-10-24 08:24: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财政部 科技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19年开展对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详情请见基金委网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4481.htm)。

 

科技处

2018年10月23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相山校区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号
  • 滨湖校区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8号
  • 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
    微信公众号
  • 智慧校园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
    智慧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