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的通知》(皖教助函[2015]32号)要求,需将《2015年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附件1)和 《2015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附件2)及时传达给每一位相关学生。
请各学院下载附件并通知相关学生。
学工处
2015年8月7日
附件:1、2015年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doc
2、2015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