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适应版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核对教职工个人信息的通知

作者:rsc 发布时间:2015-11-02 08:02:4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为完善人事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准确性,请各单位按照下列要求核对本单位人员信息,并于11月9日17:00前上报电子版(通过OA发送给人事处--周锟),具体要求如下:
    1.信息错误变动部分更改后用红色标记;
    2.外出读博、访学、挂职等人员用蓝色标记,并在备注栏标明;
    3.添加调入、遗漏人员,并用红色标记;
    4.删除退休、调离人员;
    5.行政职务填写“正厅”、“副厅”“正处”等,依次类推,不要出现具体职务;
    6.岗位类别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可以自己选择);
    7.岗位分级:专业技术人员从二级到十三级;管理岗位从三级到九级;工勤技能人员从二级到五级;普通工直接填写普通工;
    8. 职称一栏新近硕士填写“助教”;新近博士填写“讲师”,岗位分级填写该职称的最低级;评审时间以资格证书或学校资格文上的时间为准,新近人员以进校时间为准;2015年新晋升人员可暂按晋升的相应职称填写;
    9.各单位信息将直接传给相关负责人员,请负责人认真负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景刚  周锟
联系电话:3803218
 
                                           2015年10月3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相山校区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号
  • 滨湖校区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8号
  • 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
    微信公众号
  • 智慧校园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
    智慧校园